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
企業應當對照本辦法進行自我評價。認為符合認定條件的,應當向“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網”注冊,并向認定機構申請提交認定。申請提交以下材料:
1.高新技術企業確認書申請;
2.依法設立企業的相關注冊登記證明;
3.知識產權相關材料、科研項目批準證書、科技成果轉化、研發組織管理等相關材料;
4.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鍵技術和技術指標、生產批準文件、認證認可、相關資質證書、產品質量檢驗報告及其他相關材料;
5.企業員工和技術人員信息材料;
6.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和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的專項審計或驗證報告,以及附帶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
7.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經合格中介機構驗證的企業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狀況表);
8.過去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
專家評審
認證機構應當從符合認證要求的專家中隨機抽取并組成專家小組。專家組對企業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并提出審查意見。
檢查和確定
評審機構結合專家組的評審意見,對申請家企業進行了全面評審,提出了評審意見,并報領導小組辦公室。認定企業應當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和管理網絡”上公示10個工作日。沒有異議的,應當記錄在案,并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和管理網”上予以公告。認定機構應當向企業頒發統一印制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任何異議應由認證機構核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