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研發資助是企業在研發部門所投入資金的補貼,為了研發出高科技產品所給予的補貼?!?nbsp;
[敏感詞]條 為大力鼓勵企業研發資助加大研制投入,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促進科技立異的若干方法》(深發〔2016〕7號)、財政部、國度稅務總局、科技部《關于完善研討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方針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以下簡稱119號文)等方針,擬定本方法。
第二條 研制費用是指企業在研制活動中所發作的費用。包含研制人員人工費、研制活動直接投入費用、研制設備折舊費、用于研制活動的無形資產攤銷、新產品設計費、托付境內的外部組織或個人研制費用以及其他相關費用。
第三條 企業研討開發資助目的為在深圳(包含深汕協作區)注冊的獨立法人企業。119號文中規則不適用稅前加計扣除方針的職業不適用本方法
第四條 研制活動是指企業為取得科學與技藝新學問,發明性運用科學技藝新學問,或本質性改善技藝、產品(效勞)、工藝而繼續停止的具有明白目的的系統性活動。119號文中規則的不適用稅前加計扣除方針的研制活動不適用本方法。
第五條 企業研討開發資助與國度高新技藝企業培育資助懇求企業除契合本方法第二條的請求外,還應契合下列條件:
(一)按照國度稅務總局《關于企業研討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方針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度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97號)請求對研制費用停止歸集并設置輔助賬;
(二)銷售兩千萬元及以上的企業應樹立了內部研制組織;
(三)展開的研制活動應契合《國度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藝范疇》所規則的范圍;
(四)在稅務局部辦理了加計扣除;
(五)企業交稅信譽等級C級及以上(不參與評價的企業在外);
(六)按照國度計算局部請求認真填報計算報表;
(七)上年度未發作嚴重平安義務事故和環保違法事情。
第六條 企業研討開發資助懇求企業在懇求資助時,應供應以下材料:
(一)企業研究資助懇求書原件;
(二)統一社會信譽代碼的停業執照復印件;
(三)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四)上年度完稅證明復印件;
(五)上年度交稅申報表;
(六)上年度財政審計陳說(注冊未滿一年的可供應驗資陳說)復印件;
(七)研制活動(項目)掛號材料;
(八)樹立內部研制組織證明材料復印件(銷售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企業供應);
第七條 市科技立異委會同市財政委對企業研討開發資助懇求停止審閱。審閱關鍵包含:
(一)企業申報數據與計算局部分歧性審閱;
(二)企業申報研制費用與申報稅務局部研制費用分歧性審閱;
(三)企業交稅信譽等級核實;
(四)企業填報國度科技計算報表標準性審閱;
(五)企業誠信情況審閱。
第八條 企業研討開發資助根據企業上年度研制費用理論開支,按照一定份額予以資助,資助資金[敏感詞]不超越1000萬元。資助份額根據申報情況和當年預算情況停止肯定。
第九條 企業研討開發資助資金為過后資助資金,歸入科技研制資金預算,由市科技立異委撥付。
第十條 受資助的企業若發作下列情況,將追回局部或悉數資助資金,或在今后資助中扣除。
(一)受資助的企業歸于119號文中規則不適用稅前加計扣除方針的職業或其研制活動歸于不適用稅前加計扣除方針的研制活動,受稅務局部核減加計扣除額的;
(二)研制費用歸集不合理,受稅務局部核減加計扣除額的;
(三)科技立異委在檢查中發現歸于上述兩款情況的。
第十一條 招搖撞騙,騙取資助的企業,按照《科技研制資金管理方法》第十八條[敏感詞]款及《深圳市科技方案項目管理方法》第二十七條處置。
第十二條 這種方法由市科技立異主管局部擔任講解。
第十三條 這種方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具體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