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資助項目是指政府關于那些盈余性不高或只要在未來才干盈余、危險大的公共產品的供給,有選擇地對出產企業給予經濟資助,以保證其供給對全體公民有用的公共服務。資助的方式有:直接補助、優惠告貸、擔保、減免稅等。
政府資助的首要方式有:財政撥款、財政貼息、稅收返還、無償劃撥非錢銀性。
政府資助項目準則規范的政府補助首要有如下特征:
1、無償性。
2、直接取得資產:
一是無償性。無償性是政府資助的基本特征。政府并不因而享有企業的所有權,企業將來也不需要歸還。這一特征將政府資助與政府作為企業所有者投入的本錢、政府收購等政府與企業之間雙向、互利的經濟活動區分開來。政府資助一般附有必定的條件,這與政府資助的無償性并無對立,并不標明該項資助有償,而是企業經法定程序請求取得政府資助后,應當按照政府規則的用處運用該項資助,之前要進行申報咨詢。
二是直接取得資產,比方企業取得政府撥付的資助,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方法返還的稅款,行政劃撥的土地運用權,天然起源的天然林,等等。不觸及資產直接搬運的經濟支撐不屬于政府資助準則規范的政府補助,如直接減征、免征、添加計稅抵扣額、抵免部分稅額等,這就是政府資助項目的相關事項。